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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去公司2个月20天,我试用期三个月,昨天突然说我不合适,辞退我。我的社保还没给我交,我的居住证还没办下来,所以交不了。然后工资也没按时发放,请问辞退我,我可以要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3-13 23:51: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一。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仲裁免费。应收集的证据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服、证人、录音、工资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有你名字且盖有公章的文件等.
    二。可以主张的权利有:
    1.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支付4个月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应支付1个月工资。
    3.缴纳社保。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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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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