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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职10年的员工,在外成立与任职公司同种经营的公司,并招收录用任职公司合同到期的人员,公司没有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也没有相关约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解除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如果必须要支付补偿金协商解除,公司可通过何种方法或途径弥补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劳动纠纷
2018-10-17 1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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