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1号到9月6号工作期间,公司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从未交纳任何社保,因此从公司辞职了,但是公司还欠我2个多月的工资一直不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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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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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双倍工资的索赔。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 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9、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0、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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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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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新入职员工参保手续:
1)带上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的,带一份去即可,以及员工《就业失业登记证》;
1.如果公章可带去,带上公章和填写完整的《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即可,此情况下《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由社保机构打印,只需盖公章;
2.如不能带公章去,填写完整的《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和《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3.如员工还没换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则需带员工照片一张,在办理社保的同时办理此证;办理以上手续,为《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印章。
为新员工缴纳社保:
1、除特殊原因,每人只有一个社保账户;
2、进入新公司时,若员工有社保账户的,应到社保局将员工的账户申请报停(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3、新员工没有社保账户的,要提交员工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需要提供给社保局扫描制作医保卡);
4、在职职工社保异动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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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