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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前一段时间我有一个叔叔他去城里面打工了,他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工她没有什么文化,只能干点苦力活,但是最近他们公司和他发生了一些劳动争议,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一下,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是怎么样的呢?

劳动纠纷
2018-09-27 13:02:5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是这样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如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谢谢。
  • 你好,如果你叔叔的这个合法权益被侵犯了,首先,你叔叔可以和用人单位去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你们是可以到这个劳动保障局去投诉的,或者是到这个仲裁委员会,提起这个仲裁的申请的呢,或者是到这个人民法院去提起这个民事诉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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