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的老婆现在我们都是在外地工作,但是我在我们市区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们请了一个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所以我们现在需要签订一个装修合同,我想要咨询一下律师,装修合同怎么写违约赔偿条款才合法呢,希望律师能够帮助解答一下,非常的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23 04:18: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
  • 你好,你们的装修的合同的赔偿的条款,首先,需要写上,出现什么情况,一方需要对对方去进行这个违约的赔偿。另外,对于每一项的这个赔偿责任,关于数额方面,你们规定的相应的这个赔偿金额是多少,只要不超过合同的标的物的百分之20就可以的了
  • 签订装修合同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 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你好,可以协助草拟,详情电话微信联系
  • 你的问题太离奇,合法和不合法都有20种以上的写法,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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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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