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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我签的劳动合同里只写了基本工资数额,其余很大一部分的劳动报酬没有写。这是什么意思? 之前我和公司签的是项目合同,该合同快到期了,我主动要求续签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HR告诉我,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员工和某劳务管理顾问服务有限公司签的。我在空白劳动合同上先写了个人信息并签字,其余内容由HR填写。两周后HR给我了盖完章的合同,我发现: 1,工作职位的名称是xx,这相比我之前项目合同上的职位名称来说显得含义很模糊。 2,只写了基本工资额度,合同里本应填写关于我其余的劳动报酬额度的空格处被划去了。 HR给我的解释是:1、我所在的部门目前只有这个岗位,2,hr可以给我详细的薪资结构表格已消除我的顾虑。 我问HR:我目前的合同快要到期了,如果公司不愿意和我续签的话,可以明确地告诉我。 HR的回答是:公司当然想和你续签,因为你对公司很重要。 此外,公司目前已经拖欠我和其他一些员工的薪水了,公司口头承诺几个月后能补发。 我的问题是: 1,合同里本应填写关于我其余的劳动报酬额度的空格处被划去了,这是什么意思?公司是否有义务写明这个额度? 2,公司到底想不想和我续签?如果不想,为什么不明说? 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6-11 13:02: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具体可以来我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相信律师的专业性
  • 你好,单位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一般地,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应当是明确的,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但是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进行模糊处理,或者只作口头约定,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发生争议。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应当按照如下办法解决:(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这是最好的解决方式。(2)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又有集体合同的,就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3)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也未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目前,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不发达,多数企业没有集体合同,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也很少;或是虽然有集体合同但其中并没有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确定劳动报酬时应当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分配原则,《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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