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增加合同内容,如果在一方的合同上修改,另一方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但对方合同上没有填写此条款,那么请问新增的合同条款生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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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于重要问题,双方应该协商一致,如果签字的话,可以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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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纠纷时,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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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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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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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合同条款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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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