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情况承诺
我入职时,已经通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文内容,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经告知我应该按照法律法
规和政府规定缴纳各项社保费用,我的社保缴纳为以下一种
情况。
1、我户籍为农业,我在户籍所在地已经缴纳养老、医疗
等各项费用
2、我本人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3、我经过慎重考虑,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办理养老、医
疗等各项社会保险的权利
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我本人承担,与公司
无关,我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我保证不以仲裁、诉讼或
其他任何方式向任何机关就缴纳社保问题主张权利
我若违反本承诺,公司有权追回前期所有已支付我的全部
社保补助费用,若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劳动纠纷,我愿承担一切
后果及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请问这是公司合同附加的,没有给我们买社保,劳动仲裁能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