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干工程的,因原公司拖欠工资辞职一个月,原公司都不给结算工资,也不给说法,辞职报告上面原来写的拖欠工资不给批准,非得改成个人原因才批准。签的有劳动合同,但是是按照基本工资+绩效的内部分配方式定的工资,现在基本工资是发完了,但绩效工资一直都不给也不给清算,去年项目造工资表请开发商代付工资,公司也同意,开发商只付了一部分,剩下的也不管了,像这种情况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请大律师们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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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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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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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申请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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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6.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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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建议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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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