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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在法院工作的员工,月工资扣除社保到手是1500元,已经工作了一年半,但是法院最近解除合同,我又已经怀孕两个月,请问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

合同纠纷
2019-01-14 00:52: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辞退的,赔偿四个月工资。还可以要求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
  •   劳动者的试用期已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可以得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拖欠工资或者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支付拖欠工资额度50%-100%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怀孕期间被辞退如何计算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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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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