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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老家的房子挺好的,老家的亲戚说被别人给占了,我觉得莫名其妙,这个房子现在写的是我的名字,是我父母留给我的,别人凭什么可以去把这个房子给占了呀?我想了解一下非法侵占土地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够去举报呢?我想去法院诉讼了

房产纠纷
2018-08-23 09:02: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
  • 你好,公民合法拥有的土地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若是被侵占,就是被侵害了自身的正当利益,可以走法律途径申诉。土地被侵占的,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法律依据如下:《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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