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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由开发商前期委托管理,现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新物业公司管理,前期物业以收不到物业费拒绝缴纳公共水电费为由不退出小区,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1-31 03:36: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并不采取政府统一价,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且小区业主都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费标准。  这里还要强调的是,物业费是不是贵与当地的实积情况有关,要看当地实行的是什么价了,有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有政府的批准文件,市场调节价就是双方协商了,现在都要求实行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换句话说,也就是会以中标价为准。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交房时一般情况需要预交物业费,其他的费用有装修期间的费用等,可以告诉你的是,除了物业费是正当的外,其它的可能都不正当。
  • 您好,律师认为,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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