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暑假工,现在因为开学等原因,无法做到合同规定的日期,现在向班长提出辞职,班长说找组长,组长说找课长,他们就像串通好一样,你推我我推你,刚签到合同时,签的是8月29号,那人也说了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半,是正常上班时间,有时会加班到晚上八九点但是,进去第一天,晚上10点下班,第二天晚上11点下班,第三天晚上12点下班!现在每天下班是在晚上九点半,这应该算故意隐瞒吧?!提出辞职,说要做到所签订的时期,但同样是暑假工,在楼上的,今天提出辞职,明天就可以离开!签的是同一份协议!我想问您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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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你好,投诉的话会不会对我造成什么负面影响?还有在辞职单都不给的情况下,怎么做才能确保我能领到前面工作所得到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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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