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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9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我是买方,买的是按揭房,因此约定我先付首付款15万,由卖方申请银行提前还款赎证,银行扣款期限到后卖方没有打款,经我协调中介催告后,卖房先扬言不卖了想毁约,后经协商又同意卖房,但找借口不打款,因签订合同时将过户最后期限约定在10月15日前,卖方以这个为借口不配合赎证过户,因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纠纷
2018-08-21 09: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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