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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出车祸,导致头部缝了8针,手、脚、背部多出擦伤,但是公司上级领导施压医院,不给住院。报了交警,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双方也签了事故责任书。在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后,我能申请工伤吗?又如果鉴定伤情?

劳动纠纷
2018-08-08 16:35: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商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您可以提起您所在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怠于办理,您也可以自行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办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上下班途中,你不承担责任,符合工伤的情形,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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