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对方全责,对方赔偿完了,工伤能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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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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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 ,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本人是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擅长交通事故案件及工伤案件的处理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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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应该赔偿。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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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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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工伤,要求单位赔偿不重叠的部分工伤赔偿,一次性工亡赔偿金等,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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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尽快申请工伤死亡认定,要求依法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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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属于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后,员工依然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工亡)赔偿,两者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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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