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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上班的,31号那天下午上班不小心把手指被工?的大风扇打到了,缝了六针,骨头没断,厂老板说没有工伤补,医药费他就给,没有工伤不工伤的,不上班就没工资,有这说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3-18 06:22: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帮你们进行赔偿金的谈判争取最大利益。咨询工伤认定部门,劳动工伤鉴定部门作鉴定。没买工伤险的话由公司负责承担赔偿事宜,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最好委托律师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1、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如交警认定您为全责的,你不能认定为工伤。2、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以争取减轻你的责任,从而争取工伤赔偿或向对方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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