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2014年12月15号全款购买的12号楼117号地下室,编号是《12-2-117》,协议约定交付日期是2015年6月30号。有于开发商停工,实际交付日期是2017年12月28日。
2018年7月份开发商再次销售地下室,把之前的地下室重新编号,《12-2-117》改为《1-12-23》,这合法吗?
开发商说“以前买的不算,要重新购买”这合法吗?
开发商说“之前面积写错了,少写了10平方米”要求补钱,合法吗?
我的地下室延期29个月交付使用,我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我的地下室已装修使用,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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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开发商态度很强硬,我该怎么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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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