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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处公寓房,产证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 问题描述: 2017年10月卫生间地表渗水,并渗出一墙之隔的客厅和电冰箱位置。较为严重。 同时汇报给物业,报修登记。物业公司维修人员现场查看多次,并做排水管道疏通,情况有所好转,但未能彻底解决。目前已严重影响使用,屋内设施霉变、电器老化、人员办公出行极为不便。然而物业答复已经超出保修时间,不予解决。 《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保修范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放渗漏 保修期限:5年 规定最少期限:5年 保修责任: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屋面、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漏水、地下室渗漏及管道开裂、渗漏渗水、滴漏,建设单位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房产纠纷
2018-12-31 10:01: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同时起诉开发商和物业的。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修理。产品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修理即可符合质量标准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
    2.更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通过修理仍不能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以要求更换。
    3.退货。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难以修复,或者由于修理、更换时间的延误,消费者已不再需要该产品,有权要求退掉产品。
    4.赔偿损失。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还有支付违约金、重作、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 水管因产品质量漏水,如果楼上漏水下来造成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楼上的人存在过错的,可以要求楼上的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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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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