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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怎么办?我在公司上班三年,干会计,单位说我不适合干会计为理由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1-27 10:09: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单位没有理由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此,也就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以降低工资为由与你不续签的行为违法.因此从2008年1月1日始,你从该单位实际工作多少年,每满一年即可得一个月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愿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有哪些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知识。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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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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