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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把人打成轻伤,以立案,做完鉴定,双方在派出所以调解,赔偿超出很多,派出所出具谅解书书上,双方都签字盖章,可是到法院,受害人又反悔,请问这赔偿款怎么要回来?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8-01 15:03: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你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了解具体的案情以便争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权益,以免重判,以免遭遇刑讯逼供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虚假陈述。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请给好评,谢谢
  • 赔偿是自愿作出的,是不可以索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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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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