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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在800显示也是800每月,来到后收是收800,可还要多交800的押金,也没有任何合同,住了几小时就感觉不妥想退,可退不了 退就不给押金,800又要扣100,只退还700

合同纠纷
2018-12-03 02:37: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其一,合同在成立并生效后,各同各方当事人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行为与合同中的书面约定相违背,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你方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双方都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房屋租赁合同基于出租方与承租方而存在,因而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承租方违约,那么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   一、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1、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是否可以达到约定解除的条件,要看租赁合同对此有无明确约定; 2、一般情况下,条件成就下解除合同,无需再承担违约金;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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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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