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要拆迁了,营业执照当初是父亲名字后来2年一直用我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拆迁有年限规定,我是儿媳,请问父亲和我的经营年限能加在一起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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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可以的加在一起的,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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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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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 按产权证面积核算
2、契税:按基准税率(3%)全额征收,由受赠人支付。
3、测绘费:1.36元/平米 按实际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 按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5、登记费:(工本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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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偿。原则上,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等),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按照正常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补偿实际经营人的经营损失。
第一、营业用房认定标准
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是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二是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第二、补偿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因此,营业用房的补偿按照正常营业收入来补偿给实际经营权人是合法合理的,同时,由于各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由各地方政府来具体确定,但精神一定是高于住宅补偿。
2、民事法律规定: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可知,既然办理了相关的法定经营执照等手续,其合法权利就一定要得到维护和保护。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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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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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