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向你们咨询一些问题。我于2004年6月份在黄石**地产**菀买了一套房,当时合同约定当年12月31日交房,每拖延一天,按万分之一赔偿。我于04年6月份首付了三万四千多,到第二年六月份当层封顶时,又把余下的付清,只留了百分之五的质保金,可是到现在已两年多了,还是一直交不了房,这中间多次找**地产,他们总是说过几个月交,结果就一直拖到现在还不能交,前不久,我实在等不及了,又借贷款另买了一套现房,现在我想把那房子退掉,或者催他快交房,我转手卖掉,当然如果退房,肯定不能按我交的钱退,因为这两年房价大涨,而且如果我没把十多万放在**,我买这套房就不用借贷款了,我要退房也至少要他们补偿回我的损失。或者立即交房,我再卖掉的话,也不只我当初的那个价钱。可是**又交不了房,如果退房只能按原价退,你说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另,就在今年五月份,**还向各位为主发了一份告业主书,作出承诺,最迟七月二十五日交房,逾期不交,将按万分之三赔偿。到现在还是交不了。还有现在房子已经做好了,两个卧室的窗户朝向与当初合同中的户型图上不一致,改朝向了。到现在都没收到变更通知,等等这些问题,我想联合所有业主起诉**地产,请各位朋友出点建议,我该怎么做。谢谢。

房产纠纷
2006-08-12 06:33: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可是我当时合同中没有注明最迟延期多久,我有权退房并要求赔偿,他现在不是说不交房,就是这样无限期的延期交房。如果我主动提出退房,他反而说是我违约。这样即使退房也只退本金。合同中没有规定最终可以延期到什么时候,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规定最多拖多久后我有权退房并要求赔偿哩。如果这样,他拖十年不交,我还要等吗。
  • 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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