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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怎么辞职,合同到期怎么辞职

劳动纠纷
2019-01-29 01:30: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楼主您好,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您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与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原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您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与您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帮助!
  • 员工辞职应当进行下列程序: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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