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同上写着规划用途为住宅,使用年限为70年,但是合同上又写着该商品房为高层公寓,阳台也是非封闭式,这个房子到底是住宅性质还是公寓性质

房产纠纷
2018-12-06 22:43: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应该去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 即买房人的确定、卖房人的审查。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继承等问题同时,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数例外。

    1、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查看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贴有年检标记,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销售内容,如没有相应资质,将导致开发销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
    2、售楼广告很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在对楼盘的宣传中,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潮流,开发商对楼盘的规划环境、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而直接面对购房客户的售楼人员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章。
    3、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便宜,优美的环境、低廉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实际上,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屋,往往发现开发商描述的各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于是产生一系列纠纷,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
    4、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
  •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事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 一、有关住宅用地所使用年限,国务院早在1990年5月19日发布了第55号令,《条例》中规定:住宅用地的出让最高年限为七十年、综合用地的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您正准备购买的房产,可能是房产开发商原先办理的综合用地,现其中的部分已开发了商住房,其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低于出让的最高年限,因此是合法的。 二、关于补年期差价的问题,昆山市人民政府2001年8月8日昆政发 [2001]33号文通知,要求房产开发商在新开发综合用地时,须调整土地用途,补足年期后,再开发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含变更)。对购房者不必补缴年期差价。您只需在购买房子时,根据土地使用年期可适当要求房产销售商降低购房价格。至于补年期的费用,是按现行土地价格折算成年平均地价再补缴,具体按住宅用地所处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上限标准的年平均价补缴年期差价,或按市场评估价补缴年期差价。 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确定,是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商品房住宅保修期从何时起算
6702
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合同怎么写
民法典 238
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合同怎么写
商用房租赁合同模板
民法典 283
商用房租赁合同模板
土地用途商住和住宅用地区别
民法典 16986
土地用途商住和住宅用地区别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公租房 0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由谁承担
二手房过户 0
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由谁承担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可以改名字吗
房产证办理 0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可以改名字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能够解除合同吗
租房指南 0
租房合同没到期能够解除合同吗
自己办房产证怎么办理
房产证办理 0
自己办房产证怎么办理
假离婚买房后房子归谁
假离婚 5
假离婚买房后房子归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