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方不按照工程合同内规定的合同第三方进行履约担保条款,是否属无效合同?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09 13:19: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看具体合同内容判断,祝好运
  •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觉得合同无效,应当依法进行审查来确定,从而做出正确的判决。
  •   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5%,当然,经幻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  另外,保证金水平还受市场交易风险大小珠影响,在波动较大的市场中通常要付较多的保证金.同时,对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的保证金要也有所不同,一般前者所收保证金相对低此.保证金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按规定在交易前交纳的保证金.因价格变化,交易者所受的帐面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从而引起保证金下降,当降至保证金下限时(交易所一般者规定有保证金下限),经纪有就要求该交易者再交一部分保证金,以便使帐户达到初始保证金的水平,这个追加的部分,就叫做追加保证金。
  • 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这就明确了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超过了该期间,权利即归于消灭,债权人将失去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胜诉权。换句话说,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在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