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的哥哥是一名工地搬砖工人,他长期在工地工作,导致肺部有损伤,而且身体素质也日渐下降,然后包工头还拖欠工资,所以想用劳动合同法来为我哥维权,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什么?希望有人回答一下,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2-16 23:58: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6章3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文件。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据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记得在诉讼请求中写清楚工资的情况,也可以申请利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