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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出现工伤了,工伤保险赔付以外不给报销的那部分花费该有谁承担

劳动纠纷
2018-12-14 16:13: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损失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二、办理1---10及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办理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办理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  3、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4、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 你好,同等责任工伤无法报销的要自己承担的。治疗非工伤的医疗费用,按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申请医保报销;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谁同意使用的谁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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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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