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购房合同里有这么一句话,出卖人承诺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前款规定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付给买受人。这里的房屋权属证书指的是整个小区的大产证,还是我们个人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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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大的怎么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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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想要购买二手房时,主要是看房屋权属有没有争议,有没有被抵押等。首先应查看房屋所有权证,必要时也可以到房管局核对真伪
核实卖方身份
主要是核实卖家是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务必核对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契证及身份证。
注意房屋共有人
若房屋存在共有人,则必须让共有人也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买卖有很多冒名顶替签字的情况,所以尤其需要注意核对签名人的身份。
房屋是否有被出租
房屋已出租他人的,会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居住,因此买受人务必多次实地查看房屋是否存在出租情况,如果有,就尽量要求房东在交易前处理好租赁事宜。
房屋是否违建或待拆
注意是否存在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情况。否则,买家很可能面临房、钱两空的尴尬境地。
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在二手房交易时,买家需要了解所看中房屋的年限,因为这个能影响房价,所以买前要核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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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中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购房票据与购房合同名字不一样不能办理出来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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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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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