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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冠心病,我结婚了分户了,不在一个城市生活,父亲能办低保吗

房产纠纷
2018-09-26 14:56: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具体询问民政局吧,这个他们管。
  • 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    分户的条件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办理户口分立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   一,只有土地证,不能办理分户的,分户的条件是要有单独的房产(门牌号)或者独立的自然间(各地略有区别,以当地派出所户籍科意见为准)。  二,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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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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