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钢管厂,现已破产,钢管厂欠村里30万地租,村委将钢管厂诉至法院,法院也做出判决。法人占49%股份,还有一个股东占51%股份。现在情况是,村里拿着判决书找不到钢管厂法人,我们找到钢管厂的大股东(不是公司法人),征得大股东同意,我们替钢管厂把拖欠村委的地租偿还,然后我们租用钢管厂一个小院,村委也同意这个方案。在没有征得法人同意情况下,这个协议有一定法律效力吗。将来如果法人得知此时,不同意的话,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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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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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公司名义签订就可以。
追问:问题是这个大股东没有委托书,也没有公司印章,怎么才能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法人不到场,他们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吗。股东会讨论表决通过这个三方合同。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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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