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产假到期不肯来上班,也未请假,公司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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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到期,是应该来上班的,如果一直不来,可以按旷工处理,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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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书面通知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之后如仍拒绝到岗可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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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章制度发出通知,符合条件后可以开除
追问:这个规章制度是劳务合同里面规定的,还是说公司自行拟定的都有法律效力,需不需要赔偿员工
解答:劳务合同里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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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旷工15天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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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通知员工。
追问:已经电话通知,当面通知,员工以小孩需要照顾为由拒绝,下面该怎么处理
解答: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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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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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中秋之类的)安排加班的,无论公司是否安排调休,都应当支付300%的工资。如果公司安排工作不放假的,应当向公司说明该情况,或者要求公司安排放假,或者要求公司支付300%工资。如果公司拒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说对于公司比较失望,不希望继续做下去的话,可以据此要求公司多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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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先告知对方,不来就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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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