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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三个月病假去上班快一个月了再请一天假或者半天假不给请了,法律有这样规定吗

劳动纠纷
2018-09-14 02:27: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休病假,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劳动者在享受因病休息、获得病假工资权利同时,也应遵守基本的诚信要求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中秋之类的)安排加班的,无论公司是否安排调休,都应当支付300%的工资。如果公司安排工作不放假的,应当向公司说明该情况,或者要求公司安排放假,或者要求公司支付300%工资。如果公司拒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说对于公司比较失望,不希望继续做下去的话,可以据此要求公司多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追问:现在单位让我去写离职单,是不是单位应该按照劳动法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和经济损失
    解答:离职单不要写。让单位辞退你,你可以得到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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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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