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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北京一家私人工地干活,老板是一个包工头,包工头没有正规资质,我父亲也是临时过来没几天,没有劳动合同。前两天我父亲从工地上高处摔下,现在重症监护室已经三天,尚未脱离危险。包工头只拿了不到两万医药费就已经开始扯皮,不愿意掏钱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需要准备那些资料,做哪些准备来索赔?工地的甲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可否向甲方索赔?

劳动纠纷
2018-07-02 21:30:3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建议面谈,工伤赔偿整个程序比较繁琐,建议委托律师代办。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无法协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 可以委托律师帮忙处理。
  • 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诉讼程序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我们可以帮助您
  •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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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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