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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面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所以我需要回家自己去处理,但是因为公司离我家是比较远的,所以我就想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同意了,他们了解我自己的情况,我想问一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有吗?补偿多少钱呢

劳动纠纷
2018-06-16 10:32: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要求承担。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第一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第二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你所说的,是你提前的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是没有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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