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 案例一: 2016年1月,李某入职A公司,双方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同年6月20日,李某因家里有 事,口头给部门经理请了五天的事假。6月30日李某接到公司的离职通知书,公同以连续W 工数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李某。因A公司拒绝任何赔偿,李某于10月告到法 院,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支付至当年10月底的劳动报酬。但同年8月,李某已入 yDV1g 职B公司,但其隐瞒这一事实。 问题: A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李某能否获得A公司支付到10月底的薪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