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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公司保管员辞职一个月时间到了,交接己完成了,现在公司要我对前两年的帐,因为前两年财务从来没有对过帐,今年从上到下的领导换了一批,我可以离开走人吗?因为公司没给我交社保也没没有劳动合同,这样我走了他们还有资格找我的麻烦吗?谢谢你能给我解答!!!

劳动纠纷
2018-08-01 21:21: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现在什么情况?
    追问:现在什么情况不重要,就是法律层面上我能不能走人,走人了公司会不会找我的麻烦,它有权利找我吗?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没交,他们找我的麻烦,我可以找公司赔偿我的没给我交社保呢?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 有两种可能:1、你与单位连续签订两年固定合同的,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如果单位不拿出第二年的合同,(如果你还想在这个单位工作,这里因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您仍可以请求与单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也可以解除合同,你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求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发生事故的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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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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