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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撤柜 我工作2年零11个月 给我什么赔偿

合同纠纷
2018-06-08 10:22: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像我这种情况 应该具体赔偿几月工资呢 公司一般安排别的店铺 再逼迫自动离职 我有权不去吗
    解答: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岗位变更应当协商一致。
  • 可以主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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