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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1月辞职到3月份都是在家里没有工作,就没有交社保,现在想补交社保好像比较麻烦 2.现在找到工作,公司也可以帮忙补交社保,问题是没有前公司的工资发放表和财务记帐凭证,公司也补交不了,请问题应该怎解决? 3.主要是在公司离职三个月现在肯定没有之前的公司工资发放表和财务记帐凭证,前公司也倒闭了,请问题应该怎样补交这三个月的社保呢?

劳动纠纷
2018-07-23 08:02: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那就无法补缴了。。。。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有按时给劳动者报酬的义务,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3.公司倒闭,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你朋友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X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如果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尚未注销,可以申请破产,对于破产财产,拖欠的工资应当优先清偿。6.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7、综上,公司倒闭,您朋友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以及拖欠的工资。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至于你说的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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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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