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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5月18日拿的房产证,5月20日去物业公司拿水电卡!准备装修,却被告知这房子有7年的物业费没交!合计1万元!物业公司赖着我,让我把物业费交了才给我通水电以及装修!这钱应该我交吗?我的购房合同上明确写着这物业费是之前房东交的!和我没关系!现在物业赖着我!说只认房不认人!我去物管所投诉!物管所说物业没有责任!人家和你要物业费合情合法?让我自己和原房主打官司!这边物业做法很正确!真的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6-06 21:59: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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