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在杏林那边,小区在怡家园。开发商是杏林建发,物业是兴发物业公司。因为我的房子还没有开始装修,在2005.12.26下午差不多两点多左右,我接到物业的电话说我的房门被人家打开,把里面的所有电线的线路全部偷走了。物业叫我要过去看一下。我还没有开口讲话,物业方面就说:这是你们业主的责任,跟他们没有关系。后来,我想为什么会都是我业主的责任呢?接着在第二天的早上10点多,我打电话到开发商那边反映这一情况,我一句话还没讲完,她那边的回复:这是你们业主的责任,跟我们没有关系,谁叫你们不去做防盗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