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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个厂干了十二年,明年四月就满五十周岁了,今年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明年的四月就到期,因明年的四月就退休了,请问有失业金可领取吗?养老金己缴纳十二年了,:公司有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8-07-02 18:18: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满十年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   养老金缴满15年能领多少钱,  养老金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60%,高限为300%。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举例说明: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统计局文件显示: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32906元,月平均工资2742.17元。根据上述公式,假定5年以后甘肃籍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当其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6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6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养老金如何发放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把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分作三个类型: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作“新人”),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二是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称作“中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各种补贴调节金四部分组成。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以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比例(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求得。  (3)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称作“老人”),按原办法计发养老金不变。
  •   养老金成为社会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一个重要保障,是推动国家民生发展的重要手段。哪些人可以领取养老金呢?  根据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必须全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一是在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三是履行缴费义务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在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15年及以上者,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经办理退休手续并被批准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需要说明的是,缴费15年是最起码的必备条件,如果缴费不够15年是不能享受养老金的。但也不是只缴15年,而是缴费年限越长,到时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并非交满15年就可以不交了,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自己辞职能领失业金吗?《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呢?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自己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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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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