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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领导在5月中旬提出了离职申请,因为我们要求提前一个月的时间提出申请,但是5月底我说我不离职了,现在领导让我交接,原因是她已经找到新员工,我的劳动合同是2019年2月到期,公司现在是不是属于辞退,需要给我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3-27 21:26: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辞职是你的权利,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公司的做法属于辞退员工,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违法辞退怀孕妇女的,要承担违法辞退经济补偿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的标准支付: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您这属于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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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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