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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6月进的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期间调了好多店,2018年3月份公司拿来一张合同让我们签,合同日期是07年6月–20年7月,当时没觉得什么不妥,5月公司要大规模关店,公司拿来补偿协议按3000元基本工资赔偿7个月,如果不同意就待岗或调店,我们是做销售的是按提成拿的工资,平常也没什么休息,一个月休两天,节假日不能休息,我觉得这赔偿不合法,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吗?有哪些补偿可以申请?

其它综合
2018-07-01 16:42: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是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啊。你认为哪里不合理了,说明白点啊……
    追问:补的不是一年的平均工资,是基本工资,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
    解答:应该是按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但要有直接依据证明实际工资。没提前一个月可要求多发一??月的待通知金
    追问:公司现在不同意N+1的补偿方式,要求我从泰州去杭州的其他店里待岗,发最低保障工资,不给解除合同,合同是才补签的,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地点,工资待遇,我有公司每个月的工作明显表,银行可以查到公司的代发工资明细
    追问:公司现在不同意N+1的补偿方式,要求我从泰州去杭州的其他店里待岗,发最低保障工资,不给解除合同,合同是才补签的,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地点,工资待遇,我有公司每个月的工作明显表,银行可以查到公司的代发工资明细
    解答:具体还是到律所去详细咨询,我所在靖江市江洲路89号
  • 调整劳动岗位、调动工作地点属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的形式变更。如无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建议到劳动局投诉。如果对投诉结果不服,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进行岗位调整,需双方协商一致,或员工无法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如以不服从岗位调整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三倍工资的计算标准应当以劳动者实际工资作为基数计算。按当地市级最低基本工资计算是违法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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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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