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与香河当地人王某签署了一个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支付了定金,首付款和中介费,今年房本下来后本应该继续过户流程,但是卖方由于限购香河房子降价有意要违约,请问如果卖方违约法院是否支持我们当初签订合同时约定的30%房屋总价的违约赔偿?我作为买方的损失该如何界定?谢谢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如果具备履行条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如果违约的话主要看实际损失,如果损失低于30%的话,不会支持那么高的违约金。必要时可以通过价格评估来确定损失。
-
会支持的,做好诉讼策略
-
您好,可以主张违约金。
-
有合同的按合同约定履行
-
你好,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
需要结合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
-
此类案件比较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初步判断可以支持,需要准备证据,建议来电咨询13522146875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
-
您好,如果具备履行条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如果违约的话主要看实际损失,如果损失低于30%的话,不会支持那么高的违约金。必要时可以通过价格评估来确定损失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