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线咨询过关于墙面裂缝的问题,著手准备了相关的资料准备跟开发商打官司,但是开发商这个月中派人来看过之后又妥协了,同意维修。
关于维修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多少才是合理的?因为有三面墙需要维修,而且墙面都必须打开,最低估计耗时可能需要十天半月,这个损失要怎么计,而且我要上班,家中并无其它人,如果是这样我还必须请一个专人陪同维修,请问我应该如何同开发商签定维修协议。
最关键的问题是维修协议,应该如何签才能保障我的基本利益,因为我现在已经入住了,维修肯定会把家中搞得一团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