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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父母去逝后,遗产分割前,没有遗嘱没有第三人的情况下,写了一份放弃遗产继承转赠给侄子的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放弃遗产声明 我自愿放弃父母的遗产转赠 给侄子 2017年6月5日 立字人:某某,然后按的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法律认可么?有没有法律效力?继承法第25条我看过了现在只想问这个协议合不合法,有没有法律效力

继承
2018-07-01 21:37: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追问:我还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就能转赠么
  • 1、《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2、如果本案中具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在没有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前,其他继承人是不能处分房产的,也就是无法进行过户交易。3、本案中需要放弃继承的人需要到己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4、综上,本案中对方在外省,如果对方户籍在外省,那么直接在己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是无法让别人代理的。
  •   放弃遗产继承不能逃避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合伙人放弃继承房屋的行为无效。  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
  • 放弃遗产继承权利主要内容就是自愿放弃继承的权利,意思表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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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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