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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办理地下室的房产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也是到济南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吗?

房产纠纷
2018-06-20 21:42: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典当需要哪些材料,  (一)私有:  1、房屋所有权证;  2、夫妻双方身份证(属多人共有的,所有权人均出示身份证和签字盖章);  3、户口、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需证明;  4、契税完契证;  5、发票;  6、购房协议书(房改房);公证书(房改);  (二)公有:  1、介绍信;  2、营业执照;  3、房产证;  4、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私章);  5、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  6、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须或股东大会决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典当注意事项  1、寻找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合作,有保证,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此种融资方式比较适合中短期的资金运作,因为利息要高于银行贷款。  3、对于只有一套房产的个人谨慎选择此种方式,而且负责的典当行会做风险评估,如果有一定风险,可能会拒绝你的典当要求。  4、要记得及时还款并与典当行沟通,以免忘记还款,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延伸阅读:2013房产如何登记  我国将建立房产统一登记制度。通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等措施,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由一个部门承担。  现状: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不尽合理,存在不少职责交叉、分散问题,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  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这次改革提出三个方面的整合重点:  一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分别由一个部门承担。  二是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解决这些机构过于分散、活力不强的问题。  三是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资源。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要求:对其他职责交叉、分散问题,也要求按照上述原则整合解决。
  •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5、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6、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让方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房产买卖合同公证”中购买方斋提供的材料相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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