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2017年7月份在厂里上班时歪到脚,厂里当时认工伤了。可现在2018年3月又复发了脚痛在治疗和休息能认定工伤吗?因为各了10个多月,现在医院也开不了说是以前脚歪引起的证明,我该如何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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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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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留下伤残,可以做伤残鉴定,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二次治疗费用单位应当承担,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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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